项目库管理
省外单位主导申报的科研项目需经历激烈的评审过程,筛选出优质项目后,再被选入科技计划项目库。这样的管理模式有助于提升项目质量与竞争力。比如,众多省外科研实力强的单位纷纷参与申报,经过严格筛选,其中一些佼佼者成功进入库中,为广东的科研进步带来了新的活力。
立项支持条件
若想项目得以批准立项,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科研单位、科研行为以及核心团队需设在广东,并且项目的知识产权需在广东申请,成果也需在广东实现转化。以某项高精尖科研为例,在满足所有条件后,项目顺利获得批准,为当地产业带来了技术上的创新。
申报单位限项规则
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单位不受在研项目数量的限制,但需满足其他条件。申报单位需在该领域具备明显优势,并重视资源的协调和要素的融合。每个项目的主导和参与单位总数不得超过十家。研究团队或单位不得过度分散力量进行申报,以免留下不良记录。
申报方式与评审
项目申报主要通过网络提交,无需纸质材料,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完成。遇到特殊状况,可以选择线下申报。评审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全面评估项目,包括技术准备情况和知识产权状况。以一个软件研发项目为例,经过一系列评估,其技术成熟度得到了专业认可。
技术就绪度要求
本专项主要面向技术成熟度在3至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后通常需达到7至9级,且原则上技术成熟度需提升至3级以上。申报单位需在可行性报告中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一些新兴科技项目,在申报阶段便已明确技术发展路线,以确保技术成熟度的有效提升。
申报限制情形
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申报或通过审查:若负责人有多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或项目内容已被省科技计划立项。违反此类规定者,审查将不予通过,这样做旨在保障申报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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