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统一管理
天津商业大学规定,凡是通过学校渠道获得的科研项目资金,都需集中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体系。这一举措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例如,无论哪个学院负责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都需上交至学校财务部门。这种做法有助于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避免了资金私自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包干制”项目执行
项目主管部门对纵向项目采用了“包干制”,学校按照此规定对科研资金进行监管。在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相关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这样做有利于更充分地利用资金,提高科研效率。
人事处职责
人事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指导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这包括为科研助手支付社保补贴等。以招募科研助手为例,人事部门会给出明确的经费使用指南,确保科研团队按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这些资金。
学院监督责任
学院(部、中心)负责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学院必须保证纵向科研项目的经费完全按照预算来使用,同时公开项目预算、调整以及最终的决算信息。各学院会定期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便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绩效经费分配
项目执行阶段,针对有薪资的成员,所发放的奖励资金称作绩效经费。负责人会依据科研人员在研究中的具体表现,自主确定奖金数额,并通过收入申报系统直接进行发放。比如,表现突出的成员能获得额外奖励,以此来激励大家更加热情地投入到科研活动中。
经费调剂审批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设备费用预算变更的请求,并将此申请提交给科研部门进行审查。如果学校也是项目的一方,那么还需附上项目执行单位批准调整的文件。之后,这些材料需一同送往科研部门进行审批。这样做可以保证设备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避免预算无序变动。
专家费用规定
专家咨询费用只能发放给非本项目参与的个人,管理上必须依照天津商业大学对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用的具体规定执行。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保证专家费用的分配既公平又公正,避免利益的不当流动。
无票据报销处理
若科研项目未能提供合法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天津商业大学科研项目报销审批单》。此单用于申报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部分。审批一旦通过,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支出进行报销。然而,报销金额通常受限,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总经费的5%,人文社科类项目则不超过10%。此方法兼顾了科研实际,同时设定了合理限制。
大额合同审批
合同金额介于十万元到四十万元,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学院负责审批,法律事务室进行审核,科研处予以最终批准。这一流程有助于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谨性,避免学校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结余资金管理
项目管理部门尚未对剩余资金的管理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合格,那么这些剩余资金将被划拨至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有权使用这些资金,它们可以直接用于成果转化、出版以及支持后续研究的各项费用。这样的操作确保了剩余资金能够被有效利用,从而推动科研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经费监督检查
科研经费的运用必须接受国家财政、审计以及项目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和监控。在学校层面,科研、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分别承担着对项目各阶段目标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财务以及审计监督职责。借助这种多级监督体系,有效保障了经费使用的效率和合规性。
项目结题公示
项目结题后,非保密项目的各项预算、预算变更及最终决算等详细信息,需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这些信息将在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部门或中心予以公布,便于大家监督。如此一来,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得以公开透明,师生们可以清楚地了解经费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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